本院獎助學金乃來自有志支持神學生的教會及信徒之奉獻。頒發放方式如下:
申請資格
- 本院全職事奉科 (道學碩士﹝四年制﹞、神學學士和神學文憑) 之第二年級至四年級學生。
- 在經濟上有需要的同學。
- 其學業成績積點合乎畢業標準,平均積點達2.70 (B-) 或以上,且靈命品行良好者。
申請手續
- 向院方索取申請表格。
- 申請人據實填報其收入及支出的資料。
- 每學年秋季學期註冊日後兩星期內交回申請表。
注意事項
- 獎助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。
- 獎助學金每學年申請上限為港幣30,000元。
- 批准的獎助學金款項分三學期發放,直接存入學生之賬戶內。
- 申請人在學業或經濟上如有變動,院方可以隨時取消或改變已批准的助學金。
- 申請人的經濟情況如有改善,申請人有責任通知院方。
- 由獎助學金委員會通過批核。
- 有關獎助學金之用途,只限於協助學生交付學費之用,故此每學期所分發之款項會自動轉入學生在學院之個人戶口中。
以上獎助學金之頒發與否及發給之金額,皆由學院視乎同學的實況及獎助學金的存款而定,經院務會通過,最後由院長批核。